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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南京物价局将对南京万科进行行政处罚

网易财经 “一个月了,终于盼来了南京物价局的回复”,7月22日,南京万科光明城市小区业主代表周先生向网易财经展示一份文件——这份题为《关于(2008)108号举报件检查情况的回复》,是南京物价局发给周先生的,文件显示:该公司(南京万科)现已销售的光明城市花园住宅商品房,超过了核定的基准价加浮动幅度,违反了政府指导价的规定,且该公司提出的新增建设成本依据不足,市物价局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日,南京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网易财经,该文的确由物价局所发,物价局将对万科光明城市涉嫌价格违规进行处理。

图为南京万科光明城市小区某业主发来的南京物价管理部门回复函

这份由南京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出示的回函中提到的南京万科,即南京万科光明城市小区,该小区将因为价格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是:在过去的一两年中,该项目老业主购买的8栋住宅价格经过狂飙,最高单价过万元,而迟迟未开盘的2栋“楼王”据传可能会被低价团购。众多业主感觉受到了欺骗,从6月24日起打着“讨说法”的名义与万科进行接触。“光明城市小区三期一共10栋楼,先期售出的8栋住宅平均价格高达8450元/平方米,剩下景观最好的2栋,据传售价可能是3900元/平方米”,范先生介绍说,按照南京市物价局对项目价格的批复,该项目10栋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7360元/平方米,算上5%的上浮幅度,整体平均价格不得超过7728元/平方米。如此一来,2栋拥有湖景的“楼王”价格只有低至3900元/平方米,才能符合物价局的规定。

有消息称,万科方面一直积极寻求改动基准售价,但未能得到物价局支持。

截止发稿时,南京万科尚未就此对网易财经做出回应。如果物价局依法对南京万科处罚,按照《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目前,范先生和其他业主代表计划于7月23日到物价局咨询有关赔偿问题。网易财经将进一步追踪此事。

报道追踪[独家]南京物价局确认万科涉价格欺诈 或将罚款

事件回放:

南京业主:万科价格欺诈 万科:物价部门会有说法

南京万科光明城市的业主们就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存在销售欺诈的问题,开始了与万科的索赔和理论。这一事件的爆发,缘于一起被业主们称为“团购门”的事件。南京的业主们认为,后者正是万科掩盖价格欺诈行为的最好佐证。而南京市物价局的“一房一价”政策,成为三期业主与万科交涉的主要政策依据:据三期业主们详细计算,万科出售的三期价格,远远超出南京市政府指导价格,超出幅度高达15%。

万科南京“楼王”难产 身陷价格困局

按照南京物价部门“政府指导价”的相关规定,商品房作价办法的基准价格(元/平方米)=成本+利润+税金。其中,对于利润的要求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利润按照不超过基数的3%计算;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利润按不超过基数的8%计算”。同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

根据上述规定,南京市物价局于去年4月9日便给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发了“商品房价格的批复”,按照批复,该项目10幢楼的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7360元/平方米。算上5%的上浮幅度,10幢楼整体平均价格不得超过7728元/平方米。批复文件中明确表示:“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此时,该项目三期前8幢的平均价格已经高达8450元/平方米,若继续按照政府“指导价”定价,可能2幢“楼王”价格必须低至3900元/平方米,这是前期业主和开发商都不愿意看到的。

新闻背景:

南京推楼市新政 力撑"一房一价"核价制度

自2007年5月14日出台了“一房一价”核价政策之后,南京市政府宣布仍将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核价制度,并新规定:对具备上市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却通过消极等待、徘徊观望增加的所有成本,物价部门将不予认可,仍按照其5月14日之前销售的最高价格进行核价。

“一房一价”是指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在售楼处张贴每套房产的价格等相关信息,包括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且新房的销售价格不经物价部门核准不得销售。南京市这一做法曾引起全国关注。 (本文来源:网易商业频道 作者: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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