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讯 “一个月了,终于盼来了南京物价局的回复”,7月22日,南京万科光明城市小区业主代表周先生向网易财经展示一份文件——这份题为《关于(2008)108号举报件检查情况的回复》,是南京物价局发给周先生的,文件显示:该公司(南京万科)现已销售的光明城市花园住宅商品房,超过了核定的基准价加浮动幅度,违反了政府指导价的规定,且该公司提出的新增建设成本依据不足,市物价局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日,南京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网易财经,该文的确由物价局所发,物价局将对万科光明城市涉嫌价格违规进行处理。

图为南京万科光明城市小区某业主发来的南京物价管理部门回复函
这份由南京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出示的回函中提到的南京万科,即南京万科光明城市小区,该小区将因为价格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是:在过去的一两年中,该项目老业主购买的8栋住宅价格经过狂飙,最高单价过万元,而迟迟未开盘的2栋“楼王”据传可能会被低价团购。众多业主感觉受到了欺骗,从6月24日起打着“讨说法”的名义与万科进行接触。“光明城市小区三期一共10栋楼,先期售出的8栋住宅平均价格高达8450元/平方米,剩下景观最好的2栋,据传售价可能是3900元/平方米”,范先生介绍说,按照南京市物价局对项目价格的批复,该项目10栋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7360元/平方米,算上5%的上浮幅度,整体平均价格不得超过7728元/平方米。如此一来,2栋拥有湖景的“楼王”价格只有低至3900元/平方米,才能符合物价局的规定。
有消息称,万科方面一直积极寻求改动基准售价,但未能得到物价局支持。
截止发稿时,南京万科尚未就此对网易财经做出回应。如果物价局依法对南京万科处罚,按照《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目前,范先生和其他业主代表计划于7月23日到物价局咨询有关赔偿问题。网易财经将进一步追踪此事。
事件回放:
按照南京物价部门“政府指导价”的相关规定,商品房作价办法的基准价格(元/平方米)=成本+利润+税金。其中,对于利润的要求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利润按照不超过基数的3%计算;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利润按不超过基数的8%计算”。同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
根据上述规定,南京市物价局于去年4月9日便给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发了“商品房价格的批复”,按照批复,该项目10幢楼的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7360元/平方米。算上5%的上浮幅度,10幢楼整体平均价格不得超过7728元/平方米。批复文件中明确表示:“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此时,该项目三期前8幢的平均价格已经高达8450元/平方米,若继续按照政府“指导价”定价,可能2幢“楼王”价格必须低至3900元/平方米,这是前期业主和开发商都不愿意看到的。
新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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